近日,福州市教育局出臺《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教體[2020]1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市教育局經充分征求各方意見后制定《方案》。
二、考試總分值及項目
1.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投檔計分方式為分數制,總分為40分,其中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占4分,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占36分。
2.考試項目(根據我市去年11月進行的抽選考活動中抽取的考試項目,詳見附表1)
必考類: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考生按性別從2個選項中自選1項考試。
抽考類:籃球(運球繞桿往返)。
抽選考類: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斜身引體(女)、雙手頭上前擲實心球,考生按性別從3個項目中自選2項考試。
三、考試時間安排
1.《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與中考《道德與法治》科目同場合卷進行,單獨一個模塊,考試時間合計為100分鐘,即原《道德與法治》考試時間為90分鐘,增加《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時間10分鐘。
2.現場考試時間: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及省、市屬有關學校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30日(含游泳項目),其中,游泳項目與其他項目同步進行。
3.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及省、市屬有關學校緩考的考生、回原籍考生、往屆生考試時間為5月16日。
4.長樂區考試時間須與城區同步完成,其他縣(市)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需在6月1日前完成。
四、考試報名
1.應屆生報名以學校為單位,填報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報名表(見《方案》附件3),并通過福州市中招網報名,報名時間為3月下旬。
2.往屆生、回原籍考生的報名由考生到戶口所屬縣(市)區中招辦報名并參加考試(即中考考試報名所在地區)。往屆生、回原籍考生升學體育考試組織及管理要求與應屆生一致。
3.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及省、市屬學校的體育免考申請為4月上旬(具體時間和要求另文通知,并在福州市中招網公布)。
4.考生準考證需統一使用激光打印機進行打印,紙張采用A4(70g),避免因條形碼打印模糊等原因影響考務工作。
5.考生應及時核對考試報名信息,并于4月12日前確認考試項目。如與報名信息有誤需由學校提出申請,市中招辦、市教育局體衛藝語處審核同意后方可予以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五、考試評分標準及計分辦法
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試行)》(閩教體[2020]18號)文件中相關的考試評分標準進行考試。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36分,其中,必考類項目滿分為15分,抽考類項目滿分為5分,抽選考身體素質類共2項,每項滿分為8分(詳見附表1)。
根據福州市中招細則計分方法,考試成績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為最后得分,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方法為:小數點后的數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計算;大于或者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計為0.5分;大于或者等于0.75分,計為1分。
六、免考、緩考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對免考的說明:“經申請準許免考的學生需參加理論考試,免測成績原則上以本年度所有參與體育考試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計算。”,對我市免考、緩考的申請和計分辦法做如下規定(詳見附表2):
(一)免考
1.申請對象:身體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患有嚴重疾病以及患不適合劇烈運動疾病的考生。
2.申請材料:
(1)身體殘疾、持有殘疾證考生:①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免考申請表;③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2)患有嚴重疾病以及患不適合劇烈運動疾病的考生:①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免考申請表;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疾病證明原件;④近三年病歷原件及復印件、醫院檢查報告單。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并注明考生學籍號、姓名等信息。
3.申請程序:由考生填寫免考申請表,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學校審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級公示三天無異議后,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區屬學校考生由所屬區教育局初審,免考申請表加蓋區教育局公章后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組織醫務專業人員統一審核;省、市屬有關學校加蓋學校公章后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組織醫務專業人員統一審核。
4.計分方法:
(1)身體殘疾、喪失運動能力,具有殘疾證的免考生,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
(2)患有嚴重疾病以及患不適合劇烈運動疾病的免考生,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的80%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
(二)緩考
1.申請對象:進入考場前因臨時傷、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
2.申請材料:
(1)緩考申請表(見附件5);
(2)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疾病證明、原始病歷及醫院檢驗報告單;
(3)女生生理期由學校出具證明;
3.申請程序:由考生填寫緩考申請表,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市教育局備案。
正式考試當天,若考生出現臨時傷、病無法參加考試,考生需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向考點主考報告,并于考試結束次日收齊該生緩考申請材料向市教育局報備,作緩考處理,否則按缺考處理。
4.其它事項:
(1)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原則上不得申請緩考,考生中途無故退出視為棄考,棄考項目按缺考處理。緩考只設置一次,緩考考生考試與往屆生考試同時進行。
(2)若考試現場考生出現身體異常狀況或受傷,無法繼續完成考試,經現場醫療隊伍確診,由現場主考做出判斷,作緩考處理,全部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緩考不更改考試項目。
(3)在緩考當天或緩考考試過程中,考生確實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或完成全部考試,經現場醫療團隊和仲裁工作組、巡視小組審核確認,按免考處理。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緩考當天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原則上本人須到考場審核確認;特殊原因無法到現場的,由學校報備至考場檢錄組,當天未報備的一律按缺考處理。申請免考的考生按照免考申請程序,填寫免考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學校審核蓋章后由仲裁工作組報主考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緩考結束后不再受理其他免考申請。
七、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成立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以及巡視監督小組、仲裁工作組,確保考試過程更加權威、公平,讓考生滿意、家長放心。
(二)提升保障。為保障體育中考順利進行,將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供電公司納入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尤其是考試現場增設醫療保障小組,增加現場志愿者做好各項服務和引導工作。
(三)完善制度。落實體育考試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應急工作預案,組織學生簽訂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安全承諾書以及考生健康申明卡。加強對學生的年度常規體檢,特別是加強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嚴禁考生在考前服用興奮劑類飲用品及藥品,科學地指導學生進行鍛煉,教育學生在報名時應實事求是,既不隱瞞病史也不虛報疾病,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尤其是考前一周內,應加強學生考前安全教育和心理輔導工作,學校加強科學鍛煉的宣傳工作,進一步確定學生身體健康符合體育考試強度,確保考試順利完成。
八、疫情防控要求
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制定了《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組織做好考生、考務工作人員健康篩查,落實各項考點疫情防控措施。考前準備環節,要求全面排查考生、考務工作人員考前14天的健康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疾病史,“一人一檔”建立健康動態跟蹤檔案,核驗八閩健康碼,填寫《2021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考點入口處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醫學隔離觀察室,對考場、設施設備和考試用品進行全面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通風,配足所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資。考試實施環節,要求強化考點入口管理,考點安保和檢錄人員、所有考務人員應佩戴口罩,考生進入考點一律核驗身份、檢測體溫并佩戴口罩,所有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考試區域,規范身體異常考生處置,嚴格考點封閉管理,合理設計考生流動路線,降低人員密度,減少人員聚集。所有考務人員需佩戴口罩,考生考試過程中無需佩戴口罩,保持人員間隔,隨時做好手衛生清潔消毒。考試結束環節,及時疏散考生,避免人群聚集,每半天對考場、衛生間、設施設備、考試器材等進行全面消毒,加大對考試使用的體育器材消毒頻次。考生近14天有中高風險旅居史、身體情況異常、“八閩健康碼”為橙色等情況的,參加緩考考試。緩考考試前,由疫情防控及醫療專家組研判是否能繼續參加考試,允許參加考試的安排在正常考生全部結束考試結束后,考務人員做好防護措施。考試結束后,由疫情防控及醫療專家組研判確定是否送相關醫療機構處置。若需送醫處置的考生,立即安排上述人員密切接觸的考務人員和考生原地等侯,待上述人員醫院檢查結果出來后再進行規范處置。
附表1:
考試項目對照表
2020年體育中考考試項目 |
2021年體育中考抽選考考試項目 |
||||||||
項目 |
考試選項 |
備注 |
分值 |
項目 |
考試選項 |
備注 |
分值 |
||
必考 項目 |
男生 |
1000米跑、200米游泳(泳姿不限) |
按性別從2個選項中自選1項考試 |
16 |
必考 項目 |
男生 |
1000米跑、200米游泳(泳姿不限) |
按性別從2個選項中自選1項考試 |
15 |
女生 |
800米跑、200米游泳(泳姿不限) |
女生 |
800米跑、200米游泳(泳姿不限) |
||||||
運動 技能 選考 項目 |
足球(運球繞桿) 籃球(運球繞桿往返) 排球(連續墊球) |
從3個選考項目中自選1項考試 |
6 |
運動技能抽考項目 |
籃球(運球繞桿往返) |
全體考生參與 |
5 |
||
身體 素質 選考 項目 |
1.50米跑 2.立定跳遠 3.一分鐘跳繩 4.引體向上(男生)/ 斜身引體(女生) 5.雙手頭上前擲實心球 6.一分鐘仰臥起坐 |
按性別從6個選考項目中自選2項考試,每項滿分為9分 |
18 |
身體 素質 抽選考 項目 |
1.立定跳遠 2.引體向上(男)/斜身引體(女) 3.雙手頭上前擲實心球 |
按性別從3個抽選考項目中自選2項考試,每項滿分為8分 |
16 |
附表2:
福州市2021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
有關免考緩考的計分方式和預估分值
(具體申請條件、材料和程序詳見《方案》)
類型 |
計分方式 |
分值 |
1.持有殘疾證的考生 |
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 |
預估 32-33分 |
2.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合劇烈運動的考生 |
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的80%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 |
預估 26-28分 |
3.緩考時,無法完成考試項目的考生 |
考生成績以當年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成績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細則計分辦法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計算,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理論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算。 |
預估 20-22分 |